宁夏政府办公厅安排2014年部分节假日

   2013-12-30 390
来源:宁夏日报    
 
因在国庆节期间,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不再补假,其他企事业单位可补假2天
 
 
宁夏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,对2014年部分节假日作出安排:
 
元旦:1月1日放假1天。
 
春节: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26日(星期日)、2月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 
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4月7日(星期一)补休。
 
劳动节: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5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
 
端午节:6月2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 
:7月29日(星期二)为,7月26日至30日放假、调休,共5天。8月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 
中秋节:9月8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 
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8日(星期日)、10月1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 
:10月5日(星期日)为,因今年在国庆节期间,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不再补假,其它企事业单位可补假2天,由各单位自行安排。
 
通知要求,各地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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